消极空间的积极应对——长春市某街巷的环境设计研究

时间:2010-01-13

作者:刘 泉 梁 江

【提 要】:随着中国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一些城市的旧区越来越难以适应现代生活的需要。不合理的城市设计,不足的基础设施配备等缺陷往往会诱发社会问题甚至于滋生犯罪行为,这越来越引起人们的注意。因此,依照CPTED(通过环境设计预防犯罪)的理论,通过对城市的物质环境的规划与设计,创造真正的“人性空间”和“可防卫空间”,从而遏制犯罪、确保安全、给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成为建筑师和城市设计师们的越来越关心的问题。本文即是以长春市协和妇科医院底层的过街通道为例,分析不良的城市环境是如何诱发犯罪行为的,并提出改进设计方案。

【关键词】: CPTED 可防卫空间 人性空间 城市公共环境

【目 的】环境不能决定行为。然而,在城市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出现问题甚至危机的时候,不良的城市环境往往会助长某些反社会行为甚至于暴力、犯罪行为的出现,这确是不争的事实。如何通过对城市的物质环境的规划与设计,创造真正的“人性空间”和“可防卫空间”,从而遏制犯罪、确保安全、给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也一直是建筑师和城市设计师们所关心的问题。

1961年Jane Jacobs提出了关于运用城市设计的手法减少居住区犯罪的理论(Legates and Stout, 2000);1971年,C. Ray Jeffery发表了《通过环境设计预防犯罪》(Crime Prevention Through Environmental Design),提出了CPTED的概念(Robinson, 1996);1972年Oscar Newman提出了“可防卫空间”的概念(Robinson, 1996)。时至今日,这些理论不断地完善,已经形成了完整的CPTED(通过环境设计预防犯罪)理论体系。

这一理论虽然已经有了三四十年的历史,但对于快速发展中的中国城市来说,依然有很重要的借鉴意义。

本文即是以长春市协和妇科医院一层的过街通道为例,依据这一理论所作的案例研究。

1.案例分析

(1)现状

a. 区位和周边环境

过街通道位于长春市解放大路与民康路两条城市主干路的交汇处的锐角地块中(见图2)距离城市中心——人民广场三、四个街区,交通十分便利。

过街通道位于协和妇科医院一层,西侧为律师楼,东侧为居住小区。区内的住宅楼比较陈旧。由于是城市主干路的交汇处,且离市中心较近,因此,住宅一层的沿街部分基本上都改为了店铺。比如:汽车修理。也有几家储蓄所,还有少量的酒店等规模稍大的商业。另外,过街通道两侧均有公交站点(见图1)。

b. 基本情况

该过街通道先后穿过协和妇科医院和市政设计院办公楼两座建筑,总长度40米左右。过街通道高5米,宽10米。与通道相连的几座建筑均为上个世纪80、90年代建造,外观比较陈旧(见图1)。通道内为两车道车行路,沥青路面,路面状况较好。道路两侧各有人行道一条,但宽度不足1米,且被车辆占据(见图4)。过街通道与其侧面的居住区内院之间的视线不通畅(见图3)。

过街通道的地形,呈北高南低的态势。

通道内无专用照明灯具。由于医院和设计院的营业时间有限,而市政设计院北侧的窗户均被封死(见图4),因此,过街通道内也几乎不能得到来自建筑本身的照明。其照明主要来自解放大路与民康路的路灯。

通道内有柳树一棵,高6米,这是通道内唯一的绿化(见图4)。通道外侧的解放大路与民康路均有行道树。

建筑及道路本身的状况较好,但通道上部架有各种电线,穿行混乱;人行道上堆放有砖石瓦砾等建筑垃圾无人清理;路边的告示牌锈迹斑斑,且有破损(见图3、4)。

(2)使用

过街通道的用途就是联结其前其后的两条主干道——解放大路与民康路,使行人、车辆不用在Y字形的交叉路口穿行或转弯。解放大路与民康路两侧均分布有该区域的主要的公共汽车停靠站点(见图2),在上下班的高峰期,为了穿越民康路和解放大路而使用过街通道的行人很多。

由于过街通道与其相邻的道路交叉口距离并不远,机动车一般会选择在前一个路口转弯,而选择在这里转弯的车辆则很少,除非是司机驶过路口而临时做出转弯的决定。

由于过街通道侧面的居住区内院兼作停车场,因此,过街通道也作为停车场的一个出入口进出车辆。

(3)问题

2006年5月,笔者在民康路以北的小区被附近的三位与笔者相识的居民告知,过街通道附近多次有骑摩托车的抢匪尾随行人进入该过街通道抢夺行人皮包的案件发生。作案时间一般发生在傍晚之后,被侵犯对象多以挎包女性为主。犯罪分子多在入夜后在过街通道附近等待时机,一旦发现有单身女性进入过街通道内,就驱车尾随进入,实施抢夺,然后逃逸。虽然这一传闻未经公安部门证实,但最近在过街通道靠向民康路一侧,每天都有一辆警车从19:00到24:00停在过街通道外对周边进行监控的事实至少可以佐证该区域,尤其是过街通道附近治安较差的事实(警车位置见图7)。

(4)背景分析

过街通道存在的必要性在于它是位于两条城市主干路的交汇处的锐角地块中。这一形态的形成可以追溯到1930年代所作的规划。由于两条城市主干路相交所得的路网很难更改,因此,后来的设计者们在锐角地块背后设计了一条连接两条主干路的辅路,并通过对新建建筑一层架空,保留辅路,形成过街通道,来解决城市形态所带来的交通不便的问题。

过街通道内诱发犯罪是有其社会背景的。2006年入夏以来,长春市的抢劫、抢夺、盗窃类的案件更是比去年同期上升了22.2% 。飞车抢夺的犯罪地点也不再刻意选择在过街通道这样的特定目标内,而是直接在路边实施,比较猖獗。犯罪分子以年轻人居多,其中有些人甚至尚未成年就铤而走险 。应该说,此类案件的高发不仅仅是个城市设计的问题,更多地反映的是城市的社会、经济问题。

(5)环境行为分析

通过对过街通道的观察、对周边环境的走访以及对当地居民及民警的访谈,总结如下:

通过分析,可以判断出飞车劫匪的抢夺路线。此处是两条城市主要道路的交叉口,并临近市中心,交通便利,同时也便于犯罪分子作案后逃逸。地形北高南低决定了劫匪在民康路一侧等待时机视野更为开阔,进入通道时更为有利。对此,警车不在视野更开阔的交叉路口监控而留在过街通道外的事实,可以从侧面支持这一判断(见图7)。

通过观察,可以发现通道与居住区内院视线不通畅、基础设施缺少有效的维护和管理、卫生环境及照明质量差等现状都在向犯罪分子暗示:这里没有人管理,不管在这里做什么都不会有人注意。过窄且不连续的人行道被随意停放的车辆占据,也迫使行人不能利用人行道,而与机动车混行,这在客观上为劫匪抢夺提供了更为便利的条件。

笔者在调研期间,于2006年5月3日18:30至24:00对过街通道了持续的观察,笔者发现:民康路一侧临近过街通道的那一栋住宅楼内住户很少,即使在晚上七八点左右,住宅楼也是一片漆黑,仅有一户亮灯。这样少的入住率,犯罪分子当然有机可乘。

通过对当地民警的访问以及对当地报纸等文献资料的分析,类似的犯罪最近比较猖獗。当地警方及社区常年开展增强居住区照明的“亮化工程”,对此类案件及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但是单从环境设计预防犯罪的角度讲,这样的工作则显得力度不够。

2.改造方案

单以此案例为研究对象,按照CPTED的理论分析可知,犯罪行为的发生需要四个环境有关的条件:作案的时机、匿名性、实施的便捷和快速的逃跑路线(Parker,2000)。而入夜后的过街通道恰恰可以为犯罪分子提供这四个条件。首先,入夜后过街通道较黑,可以为犯罪行为提供“掩护”,即提供了“作案的时机、匿名性”。其次,过街通道有足够的长度,使犯罪分子有充足的时间作案,即提供了“实施的便捷”。最后,过街通道两侧为主干路,便于犯罪分子逃逸,即提供了“快速的逃跑路线”。

CPTED的理论要求通过对环境进行设计来破坏这四个条件的成立。以下的改造方案就是要增强环境领域的防卫感和自然的监视,形成良好的邻里关系和社区形象,使环境达到预防和遏制犯罪的目的。

(1)整体改造与再开发过街通道周边住区

要想通过环境设计来达到遏制犯罪的目的,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对地块内的居住建筑进行更新、整治。因为只要这个住区住户很少,环境很差,缺少管理,那么就总会吸引犯罪分子前来。

因此,必须对过街通道周边的居住建筑进行再开发,整治居住区环境,增添配套设施,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从而吸引住户入住,提高其使用率,建设良好的邻里社区,使附近居民产生归属感,提高社区凝聚力。只有住区有了“人气”才能真正震慑犯罪分子。当然这样的开发也需要较长的时间和充足的资金。

(2)加强领域感

通过对这一区域的改造设计,使过街通道与侧面的住宅内院视线通畅,使二者在空间上联为一体。在夏季的傍晚,许多城市居民通常喜欢到室外散步和闲聊。然而,居住区内院的大部分区域被停车场占据,使得内院缺少户外活动空间。因此,要对过街通道周边、内部及侧面的居住区内院进行整治,将部分停车设施改为绿化,布置些小品,创造良好、亲切的环境,以此来向潜在的犯罪分子暗示区域内有效的管理和强大的社区凝聚力。

另外,院内车库的阻挡(车库位置见图3),致使视线不通畅,使得过街通道被隔离出了居民所认定的居住区的范围外,使对过街通道的责任权属出现了真空。因此,如果拆除院内临近过街通道的那个车库,打开视线通廊,就能使居民认同这一区域,并有效地对这一区域进行监视。

此外,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对该区域进行监控也不失为有效的办法。

(3)创造场所感

按照Jane Jacobs的观点,城市街道是由于被遗弃而容易引发犯罪的(Legates and Stout, 2000)。使环境尽量处于一种连续使用的状态,增加“街道眼”对街道的监视才能有效的遏制犯罪。在本案例的研究区域内,白天,由于过街通道附近的使用者较多,附近的店铺营业,路口还常有一些老年人聚在一起闲聊、晒太阳,过街通道可以比较容易地得到来自附近街区的有效监视。但到了夜晚,这种监视就会减弱,而只能主要依靠居住区内的居民来控制。如果增加些户外活动设施及照明质量,那么居住区内的居民晚上也就更会愿意在户外活动。使用者的数量一旦增加,就会形成社区的场所感,并形成有效的监视。

(4)建设良好的照明环境

长度达到40米的过街通道在夜里会形成深邃的“黑洞”。这既让行人感到恐惧,也会吸引各种犯罪分子的到来。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增强过街通道内部及居住区内院的夜间照明。这样,在过街通道内部形成光源,有效地将夜间的“黑洞”一分为二,提高内部亮度,使使用者不再感到不安全,同时也消除了黑暗对犯罪分子的掩护作用。

(5)对通道界面进行艺术化处理

由于形成过街通道的几栋建筑外观比较老旧,尤其是市政设计院还将其侧面的窗户封死,这使得本来就很窄小的过街通道显得破败、压抑。如果能对通道两侧墙面进行一些艺术化的处理,增添艺术化的灯具、绿化植被甚至一些壁画,那么就可以既美化环境,又可以使人感到通道是有人管理、照料的领域。同时,通过适当的设计也可以使这些艺术化的构件成为居住区内院入口处的对景,也可以起到强化过街通道中间的内院作为居住区内院的入口的作用,一举两得。

3.小结

如前所述,环境不能决定人的行为,它只是影响人的行为。过街通道内及附近的抢夺案更多的是一种社会问题和经济问题,而不是单纯的城市环境的问题。虽然建筑师和城市规划师能触及的范围和解决的问题有限,但在城市设计领域,我们依然可以做很多事情。不良的建筑环境可以诱发犯罪,那么对这样的环境进行改造,形成好的城市环境,当然也就有助于遏制犯罪。通过对过街通道这一小环境进行整治,作为起点,来带动整个区域的治安环境及生活质量的提高,这正是我们研究城市环境与犯罪行为关系的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