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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城市化到城市自动化之巴塞罗那案例》讲座圆满结束

        7月4日下午,由我司、深圳市城市规划学会和巴塞罗那城市规划局共同组织的《从城市化到城市自动化之巴塞罗那案例》讲座圆满结束,我司总经理朱旭辉先生共同参加本次讲座。

  • 第四届“蕾奥杯”体育赛事正式开幕

      为了增加员工的业余活动,增进同事之间的交流,每年一度的体育赛事正式开幕……

  • 西冲海滩一日游

     7月6日上午,由我司企业文化发展委员会组织的西冲沙滩一日游,得到大家积极响应,来自公司各部门及家属七十余人。

     下午到达海边,马上感觉热浪袭来,夏天最喜欢做的事,就数玩水了,在沙滩晒着阳光、迎着徐徐吹来的海风、海水里玩游戏,更是其乐无穷……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第二届广东省岭南特色规划与建筑设计评优活动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粤建市函〔20131021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规划局、城管局、市政园林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我省城市化发展水平的意见》(粤发〔201123号)的精神,由我厅负责每两年组织一次岭南特色规划与建筑设计评优活动。为落实省委、省政府粤发〔201123号文精神,我厅决定开展第二届岭南特色规划与建筑设计评优活动,现将《广东省第二届岭南特色规划与建筑设计评优活动方案》印发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积极发动,做好指引协调工作
      各地级以上市建设、规划、园林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根据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开展评优申报发动宣传,营造舆论氛围,鼓励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申报。根据评优活动方案要求,对应各单项奖类别制定相应工作指引,明确受理评优申报的时间、地点、程序以及初审的有关要求,为申报者做好指导、解释、服务工作。

      二、明确分工
      1.岭南特色规划设计奖由各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申报和推荐工作;
      2.岭南特色建筑设计奖由各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申报和推荐工作;
      3.岭南特色园林设计奖由各市园林主管部门受理申报和推荐工作;
      4.岭南特色街区奖由各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申报和推荐工作;
      5.岭南特色乡村民居奖由各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申报和推荐工作。

      三、其他事项
      为便于开展评优活动,各市建设、规划、园林主管部门应建立评优工作机构,确定分管领导、工作部门、工作联系人,并于2013710日前填写好《评优活动工作联系表》(详见附件二)报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传真:020-83302269
      组织申报过程,如有疑问,及时与我厅沟通,我厅各单项奖咨询电话和联系人如下:
      岭南特色规划设计奖(联系人:唐卉,电话:020-83133569);
      岭南特色建筑设计奖(联系人:何志坚,020-83133632);
      岭南特色园林设计奖(联系人:王务,电话:020-83133593);
      岭南特色街区奖(联系人:唐卉,电话:020-83133569);
      岭南特色乡村民居奖(联系人:苏智云,电话:83133584)。


      附件:1.广东省岭南特色规划与建筑设计评优活动申报表  2.广东省岭南特色规划与建筑设计评优活动工作联系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72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蕾奥杯”第四届演讲比赛开始报名

       为了丰富员工的文化生活,锻炼大家的演讲能力,提高大家的口头表达能力,同时给大家提供一个展现自我,提升自我的机会和舞台,我司举办第二届演讲比赛。现将有关比赛题目选项如下:

  • 南京江宁百家湖控规专家评审

          2013年6月20日下午,南京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在江宁区规划局组织召开了《南京江宁百家湖(中心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专家评审会。由南京市规划局巡视员张际宁主持了会议,市规划局江宁直属分局、区规划局、区国土分局、区教育局、江宁开发区、区城建集团、区供电公司、区环保局、区城管局等相关部门参加了会议。在听取了我司主创设计师吴继芳的详尽汇报后,专家们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审阅,并一致认为我司提供的规划成果内容现状资料翔实,分析透彻,思路清晰,落实了上位规划有关要求,整合了现有规划成果,提交论证的规划方案合理,深度达到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相关要求,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 第四届“蕾奥杯”设计师设计竞赛圆满结束

          本次蕾奥规划师设计竞赛是我公司规划设计交流的重要活动之一。为鼓励我公司规划设计师的设计激情,提高规划师的设计创新能力,发现和表彰优秀的青年规划设计师,加强我公司员工之间的专业交流,企业文化委员会积极倡导并与规划五部联合主办2013年第四届“蕾奥杯”规划设计竞赛圆满结束,经过各位评委评审后结果如下:

    1         
    第一名: 叶鑫、王歆、邱乐

    2         
    第二名: 姜薇、夏凘婧、刘颜

    3         
    第三名: 潘小文、王银

  • 关于做好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3〕35号),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2013年10月19、20日举行。为做好深圳市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考后提交报名资料资格审核的方式。报名按照属地原则进行,深圳市属单位及驻深单位报考人员均须在网上完成下述整个报名(外省市单位报考人员必须回单位所属地考试机构报名),考前无需前往现场确认。
    报名之前,报考人员需认真阅读本通知及相关附件,仔细核对本人报考时是否符合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附件1)及要求,如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报名并参加考试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填报的信息或提交的材料不真实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从2013年起,考生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371610时至8217时(24小时开通)。自20138217时起,将关闭报名网关,不再办理补报名手续。
    (二)报名流程
    深圳市属单位及驻深单位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报名时间内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点击“网上报名”栏目→选择《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到“用户登录”界面→点击“考生报名”→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后点击“进入报名”→阅读“报名须知”、“诚信承诺书”→点击“下一步 ”及“同意”后进入→填写报名信息(必须按要求用简体字详细填写完成续考人员须在相应栏中准确填写档案号,否则成绩无法滚动计算→点击“提交”后记下报名序号→按要求上传相片→点击“在线支付”进行付费(具体支付方式按网上提示进行操作)→网上支付→下载并用A4纸双面(正反面)打印有支付号的《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发证登记表》)即完成报名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及时备齐《报名发证登记表》及附件2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一起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保管留存,待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后,按网上考后提交报名资料的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提交上述相关资料,进行考后审核。
    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信息不真实者或未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准考证的获取
    准考证不需前往深圳市考试院领取,必须于10月14日9:00-10月18日17:00期间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www.testcenter.gov.cn)自行打印(必须使用A4纸打印)。
    应考人必须持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参考。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 试 时 间
    科 目
    10月19日
    9:00—11:30
    城市规划原理
    14:00—16:30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10月20日
    9:00—11:30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14:00—17:00
    城市规划实务
    三、考试方式
    (一)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三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城市规划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应试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主考场设在广州,深圳设分考场,考场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四)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五)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四、考后提交报名资料及证书发放
    (一)考后提交报名资料
    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公布后,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须按网上《考后提交报名资料的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提交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及本通知附件2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进行考后审核。未按规定及要求提交报名资料进行考后审核的,后果自负。
    (二)证书发放
    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下发至我院后全部科目成绩在有效期内考试合格并已提交报名资料且通过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审核者,核发资格证书。不符合条件,且未通过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审核者,考试成绩无效,不予核发相关证书。
    考后提交报名资料、证书发放的时间和地点及其它相关事项的通知将及时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证书信息”栏公布。考生在网上留意相关事项的通知即可,无须电话咨询。
    五、其它事项
    (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1.对于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应试人员所在单位。
    2.凡属违纪违规被禁考且在处理期内的人员(包括在专业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被禁考的本市和外市人员)一律不得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2001〕52号文,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按客观题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每人每科120元收取。
    (三)考试用书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3〕35号),考生可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gdzczx.com)查询考试用书的有关信息。
    (四)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报名文件要求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一律不得推荐,同时也不得推荐非本单位的人员报考。若单位协同报考人弄虚作假的,深圳市考试院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相关单位进行通报。
     
     
                          深圳市考试院
                         2013年7月15日

  • 8月2日:南粤沙龙第四期“规划改革,再从广东出发”

    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办、深圳市蕾奥城市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城市规划学会联合承办的南粤沙龙第四期 “规划改革,再从广东出发”定于2013年8月2日(星期五)下午2:00,在深圳深航国际酒店五层鲲鹏厅(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35号)举行。请各会员单位组织会员踊跃参加,并于7月30日前将参会人数报深圳市城市规划学会。
           广东作为规划大省,在改革开放过程中一直领先于全国。当下,随着城乡发展的新矛盾、新问题、新理念、新方法的涌现,广东规划必须保持开拓的精神,激发创新的思维,以实现在规划编制管理体系、理论范式、城乡规划、行动规划等方面的创新再出发。
           南粤沙龙是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起的开放性、互动性、业界共享的公益平台。之前连续三期的活动业已在圈内形成了较强的影响力。本期沙龙是首次由地方单位机构承办,深圳市规土委的主要领导也将出席本沙龙并致欢迎辞。

    本期主讲人:

        广东规划再改革思考
            ----深圳市蕾奥城市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王富海董事长

        广东改革:变迁趋势与思考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系王世福教授

         “三旧改造”:规划中的利益重置
             ----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袁奇峰教授

    学会联系电话:83788760
    来源:深圳城市规划学会

     

     

  • 深圳市城市规划学会关于开展深圳市第十五届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评选活动的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按照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开展深圳市第十五届优秀规划设计奖评选活动的安排,我会受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委托,将于2013年8月开始组织开展深圳市第十五届优秀规划设计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项目评选类别

    本届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项目评选分为五大类:

    1、区域和总体规划类(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新区综合发展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等);

    2、法定图则类(包括法定图则、控制性详细规划);

    3、详细蓝图类(包括详细蓝图、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居住区规划);

    4、专项规划类(包括道路交通规划、市政工程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园林景观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历史保护规划、“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等);

    5、规划研究类(包括战略规划、概念规划、政策和技术标准、其他城市发展研究等);

    6、村镇规划类(包括镇、乡总体规划、村庄规划,镇、乡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镇、乡、村庄整治规划,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等)。

     


    二、申报条件

    申报本届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的项目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报单位应是持有国家或省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规划资质证书》或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的法人单位。本市单位必须是深圳市城市规划协会团体会员单位,外地城市规划设计单位需按规定完成本市备案手续。

    2、申报项目必须是申报单独立完成或合作完成。本市规划设计单位在深圳市完成的项目、本市规划设计单位在外地完成的项目、外地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在深圳市完成的项目均可申报(但不能在两地重复申报)。

    3、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的城市规划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规定。

    4、申报项目应是2012年12月31日以前,经规定程序审查批准并付诸实施的规划设计项目,局部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具备较完整的实施效果;规划研究项目应体现对同一层次规划或下一层次规划有重要指导意义。

    5、国内外规划设计方案征集(招投标)项目,由有规划资质单位提出的综合实施方案,可以申报,并附有关方面同意的意见。国内规划设计单位在国外(境外)承接的规划设计项目可以申报,申报材料须附项目主管部门或业主对规划项目的评价证明。

    6、申报项目原则上应为上届规划评优后完成的未曾申报过同类奖项的规划设计项目。参加过上届优秀规划设计评审而落选的项目,除资料不全等原因保留申报资格的项目之外,本次不再受理。已申报参加其他市以上级别奖项评选的项目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要求

    1、 项目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合作完成的项目由项目主持单位申报,出具联合申报报告,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2、 正式设计成果1套(含文本、说明书、图纸等),图册装订成A3开本;

    3、 项目文字说明(含有关技术、经济指标等)一式三份,以2000字为限,规格为A4纸张;

    4、 项目批准文件或规划评审意见的复印件一份(由市规划学会秘书处核实原件);

    5. 以光盘形式提供以下电子文件:

     (1)项目文字说明的word文件;

     (2)主要规划图及实施效果照片的电子文件(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必须有实施效果的照片,城镇体系规划应有主要城市的全貌照片,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应有城市全貌或标志性地段的照片),文件类型为JPEG格式,图像打印尺寸不应小于A4规格,分辨率为300DPI;

     (3)项目介绍的多媒体演示幻灯片(Powerpoint)一套,文件大小不超过50M,介绍内容包括规划设计的基本思路、主要内容、创新点及实施情况,播放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语音解说清晰,不配音乐。

    6、不符合上述申报要求的项目,经初审提出修改、补充意见后仍未满足要求的,可取消参评资格。

    7、申报材料一经受理,概不退回,请各单位自行存底。

     


    四、评选程序

    1、市规划学会秘书处受理各会员单位提交的参评项目申报材料。

    2、市规划学会秘书处对申报材料有效性、真实性和完整性等环节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向申报单位提出补充、修改或退回的意见。

    3、组成专家评审组,进行优秀项目评审工作。评选结果报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审定。

    4、获奖项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公布。

     


    五、奖励办法

    本届优秀规划设计奖设金牛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表扬奖五种。

    1、对获得深圳市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的项目,向获奖单位颁发奖状或奖牌,向主要规划设计人员颁发获奖证书,并由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发文通报表彰。

    2、对直接参与获奖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颁发荣誉证书。获奖情况记入本人技术档案,作为考核晋升的依据。

    3、推荐获市优一、二等奖以上的部分项目参加广东省优秀城乡规划设计评选。

     


    六、其他

    申报项目数量控制、评选时间安排及申请表格等事项稍后正式通知,请注意学会网站信息。

     


    七、申报咨询

    咨询电话及传真:83788760

    联系人:孙悦华、任敏   

     

     

     

     

    深圳市城市规划学会

    2013年8月2日

    来源:深圳城市规划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