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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深圳市第十五届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按照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开展深圳市第十五届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评选活动的通知》(深规土[2013]460号)和相关工作安排,我会受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委托,将于2013年8月开始组织开展深圳市第十五届优秀规划设计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评选类别
本届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项目评选分为两大类七小类:
(一)城市规划类(分五小类)
1、区域和总体规划类(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新区综合发展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等);
2、法定图则类(包括法定图则、控制性详细规划);
3、详细蓝图类(包括详细蓝图、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居住区规划);
4、专项规划类(包括道路交通规划、市政工程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园林景观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历史保护规划,“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等);
5、规划研究类(包括战略规划、概念规划、政策和技术标准、其他城市发展研究等)。(二)村镇规划类(分两小类)
1、村镇总体规划(包括镇、乡、村庄总体规划);2、村镇详细规划(包括镇、乡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镇、乡、村庄整治规划,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等)。
二、申报条件
根据《深圳市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评选管理办法》,申报本届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的项目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报单位应持有与申报项目相对应的资质证书,“城市规划类”项目需提供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本市单位必须是深圳市城市规划学会团体会员单位,外地城市规划设计单位需按规定完成本市备案手续。
2、申报项目必须是申报单独立完成或合作完成。本市规划设计单位在深圳市完成的项目、本市规划设计单位在外地完成的项目、外地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在深圳市完成的项目均可申报(但不能在两地重复申报)。
3、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的城市规划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规定。
4、申报项目应2013年6月30日以前,经规定程序审查批准并付诸实施的规划设计项目,局部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具备较完整的实施效果;规划研究项目应体现对同一层次规划或下一层次规划有重要指导意义。
5、国内外规划设计方案征集(招投标)项目,由有规划资质单位提出的综合实施方案,可以申报,并附有关方面同意的意见。国内规划设计单位在国外(境外)承接的规划设计项目可以申报,申报材料须附项目主管部门或业主对规划项目的评价证明。
6、申报项目原则上应为上届规划评优后完成的未曾申报过同类奖项的规划设计项目。参加过上届优秀规划设计评审而落选的项目,除资料不全等原因保留申报资格的项目之外,本次不再受理。已申报参加其他市以上级别奖项评选的项目不予受理。三、申报项目数量控制
(一)城市规划类项目控制
1、原则上每个规划设计单位申报项目的总数,具甲级规划设计资质的不超过10个,乙级不超过6个。2、对于在上年度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项目评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给予申报项目奖励。获得一等奖一次,可获得申报项目奖励数量2个;获得二等奖一次,可获得申报项目奖励数量1个;
3、每个规划设计单位累积上述两项的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15个。
4、申报项目为多个单位合作完成的,应由牵头单位先行征求合作单位意见,并附合作单位同意证明材料按规定办法申报。
5、同一项目只有申报一次,不应通过不同渠道重复申报。 按整个项目申报时,其子项目或分项目不应另行申报。
(二)村镇规划类项目控制
每个规划设计单位申报项目的总数,具甲级规划设计资质的不超过10个,乙级不超过6个。四、申报材料要求
1、 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合作完成的项目由项目主持单位申报,出具联合申报报告,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2、 正式设计成果1套(含文本、说明书、图纸等),图册装订成A3或A4开本;
3、 项目文字说明(含有关技术、经济指标等)一式三份,以2000字为限,规格为A4纸张;
4、 项目批准文件或规划评审意见的复印件一份(由市规划学会秘书处核实原件);
5. 以光盘形式提供以下电子文件:
(1)项目文字说明的word文件;
(2)主要规划图及实施效果照片的电子文件(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必须有实施效果的照片,城镇体系规划应有主要城市的全貌照片,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应有城市全貌或标志性地段的照片),文件类型为JPEG格式,图像打印尺寸不应小于A4规格,分辨率为300DPI;
(3)项目介绍的多媒体演示幻灯片(Powerpoint)一套,文件大小不超过50M,介绍内容包括规划设计的基本思路、主要内容、创新点及实施情况,播放时间严格控制在10分钟以内,超过的时间将不予以在会上播放。语音解说清晰,不配音乐。
6、申报材料一经受理,概不退回,请各单位自行存底。五、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1、2013年8月23日前,请将附件1:项目名称、类别预申报表发至学会邮箱 upssz@163.com。
2、2013年9月9~12日, 市规划学会秘书处受理参评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9月12日下午17:00。
3、2013年9月13~18日,市规划学会秘书处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和整理,并按照《深圳市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评选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材料有效性、真实性和完整性等环节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向申报单位提出补充、修改或退回的意见,完成初审报告。
4、2013年9月下旬,组成专家评审组,进行优秀项目评审工作。评选结果报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审定。
5、2013年9月30日前,获奖项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公布。
六、奖励办法
本届优秀规划设计奖设金牛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表扬奖五种。
1、对获得深圳市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的项目,向获奖单位颁发奖状或奖牌,向主要规划设计人员颁发获奖证书,并由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发文通报表彰。
2、对直接参与获奖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颁发荣誉证书。获奖情况记入本人技术档案,作为考核晋升的依据。获深圳市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项目的完成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15人。
3、推荐获市优一、二等奖以上的部分项目参加广东省优秀城乡规划设计评选。七、申报咨询、费用、时间及地址
1、咨询电话及传真:83788760
联系人:孙悦华、任敏
2、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2013年9月9-12日(上午9:30-下午17:00),截止日期为2013年9月12日下午17:00。
3、材料报送地址:
深圳市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15楼1532室深圳市城市规划学会办公室。
深圳市城市规划学会
2013年8月15日
附件2:深圳市第十五届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项目申报表
附件1:深圳市第十五届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项目名称、类别预申报表 -
第四届“蕾奥”杯乒乓球、台球精英争霸赛
一年一度的“蕾奥杯”在欢声笑语中完美落幕,本年度的“蕾奥杯”是以个人赛模式报名参赛,热爱运动的同事踊跃报名,赛场上老将们风采依旧,小将们更是长江后浪推前浪,激烈的对决中充分展示着“蕾奥”运动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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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蕾奥杯”游泳比赛落幕
8月16日下午,第四届“蕾奥杯”游泳比赛冒雨在中心广场蔚蓝泳池举办,本次游泳比赛分为4*50专业竞赛和4*50趣味竞赛,共有9队选手报名参赛。
赛场中,虽然天公不作美下着瓢泼大雨,但参赛选手们的热情却不曾减少,雨中竞赛更是精彩纷呈,随着裁判的一声令下,各参赛选手都是奋勇拼搏,劈波斩浪,绽放出最美的浪花,更是赛出一番别样的风景。 -
第四届“蕾奥杯”羽毛球比赛圆满结束
8月17日下午,为了丰富部门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加深同事间的了解与交流,第四届“蕾奥杯”羽毛球比赛在皇冠体育中心羽毛球馆举行。
本届“蕾奥杯”是以个人赛的形式报名,采取小组淘汰赛的比赛方式。大家都是积极踊跃的报名参赛。赛场上,换上了轻便运动装的选手们,变成了活力四射的运动员,尽显风采,将高远球、扣杀、劈杀、吊球等各路球技展现的淋漓尽致;赛场下,大家的又是尽职的啦啦队,喝彩声、加油声、欢呼声此起彼伏。比赛中,每位参赛选手充分发挥顽强拼搏的体育精神,即使落后,仍每球必争,决不轻易放弃,比赛胜负变得已不重要,不言放弃、奋力拼搏的精神充溢了整个赛场。其中几位羽毛球高手的精彩表现,更为比赛增色不少,使比赛成为一次难得的现场观摩和学习的好机会。整个赛场充满了拼搏和快乐的气息。
此次比赛不仅提供了锻炼身体,增进友谊的机会,更充分展示了我司员工积极向上,努力拼搏,同心协力,不断进取的精神风貌。 -
第四届“蕾奥杯”演讲比赛
8月21日,为了丰富员工的文化生活,锻炼大家的演讲能力,提高大家的口头表达能力,同时给大家提供一个展现自我,提升自我的机会和舞台,我司在公司大会议室举办了“蕾奥杯“第二届演讲比赛,此次活动的评委是来自总部的大领导们,活动得到了各部门员工的积极响应,大家踊跃报名参加。
赛场上,每名参赛者按照抽签顺序依次上场演讲,由在场的评委即时打分评奖。参赛者用嘹亮、慷慨激昂的声音,佐以相关的动作、精彩的幻灯片展示,用各种各样的形式为我们讲述自己所选的话题,赢得了阵阵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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蕾奥五周年庆典
2013年8月26日,在这个特殊的日子我司迎来了五周岁生日庆典,从蹒跚学步到如今的健步如飞,我们都共同见证了他的成长。今日,深圳总部、南京分公司、北京分公司共160余人带着无比喜悦的心情齐赴佛山市南海枫丹白鹭酒店,共享这一盛事。在这特殊的日子,我司邀请合作单位嘉宾共同分享这一日的喜悦!
26日下午,表彰大会在南海枫丹白鹭酒店会场举行,主持人风趣的引导语洗去了长途奔波的疲惫,大家共同见证以及分享了这五年来丰硕的成果与丰收的喜悦。
总经理朱旭辉热情洋溢地发表了致词,首先对百忙之中赶来参加这次盛会的全体员工和远道嘉宾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感谢!然后对于2013年蕾奥所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并对蕾奥未来的发展予以期望。随后是备受大家欢迎的颁奖典礼,为了给公司优秀的员工予以鼓励、认可与嘉奖特设“杰出员工”,为让员工能够相互学习,共同发展,提高个人技术水平,特设 “设计竞赛”奖项,同时公司鼓励员工在工作之余有着丰富的活动特设“文体竞赛奖”主要比赛活动有:乒乓球、羽毛球、台球、游泳比赛,另外为提高员工个人口才能力特设演讲比赛。本次获奖人员中都会被选出一位代表说说此时此刻的心情,有祝福、有感谢、也有鼓励。
最后,王富海董事长进行总结:首先对各杰出员工付出的努力表示认可,其次是对于新员工的加入表示欢迎,对于老员工对公司的信任与支持,与公司共同发展的缘分表示肯定。团聚晚宴上各部门也纷纷为蕾奥成立5周年献上了一份份精心准备的贺礼,有自作短片、有现场互动、有服装走秀、有法国浪漫香槟酒塔、也有精心制作的蕾奥足迹里程碑以及雄鹰展翅,让晚宴现场充满温馨与感动。晚宴过后的K歌更是展示了蕾奥人的多才多艺。次日上午举办了娱乐活动,展现了蕾奥的运动精神,活动中大家踊跃参与,比赛中员工们将团队荣誉感发挥的淋漓尽致。员工们带着丰收的喜悦,感激的心情以及对未来的展望返回了深圳,为此次雷奥五周年庆典画上圆满的句号。 -
转关于开展深圳市第十五届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评选活动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会员单位:
深圳市第十五届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评选活动截止8月30日共收到参评项目200余项,今年的评优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参评单位务必按照我们的通知要求按时申报,9月12日以后不再受理任何资料、变更等事项。
根据我会的初审情况和广东省的评优通知要求,为了方便大家和我们的后续整理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请将申报材料中的“项目申报表”和“项目文字说明”一起装订成册(A4开本,竖装),一式三份。
2、项目介绍的多媒体PPT演示文件,除符合原通知要求外,还需具有暂停、快进、后退功能,光盘上请注明项目和单位名称。
3、请根据我会对各项目批复文件的初审意见,补齐相应资料于正式成果一并报送,批复时间不符合要求的不可参评,但可在正式申报前更换其它符合要求的项目。
4、请在递交正式申报材料前将你单位的《深圳市第十五届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评选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发至upssz@163.com,请核对好表中内容,项目名称、数量、编制人员名单等不得再行修改。
5、广东省2013年度评优通知已发布在广东省建设信息网上,对有信心在市优评选中获得一、二等奖并获得深圳市推荐的项目可先行查看准备。
附件:深圳市第十五届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评选项目申报表.xls
深圳市城市规划学会
201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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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深圳市201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深人社发〔2013〕16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9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开展我市201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一)开展政府职称评审职能向行业组织转移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精神,为推进社会人才评价主体向行业组织规范有序转移,今年在原6家行业组织承担职称评审工作的基础上,通过遴选新增深圳工业总会等12家行业组织承担、参与职称评审工作,积极探索政府职称评审职能向行业组织转移机制,大力扶持行业组织建立科学、公正、客观的人才评价机制,逐步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综合监管体系。
(二)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深圳市被确定为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市之一,将根据广东省统一部署和安排,积极稳妥、协同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相关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的职称评审工作另文通知。
(三)扩大职称网上评审试点范围。
在2012年试点的基础上,今年继续扩大网上评审试点范围,在评审环节实现评委自动抽签、申报材料随机分配、评委独立打分投票等功能,提高职称评审的公平、客观和科学性,与申报环节、核准环节有效衔接,继续优化“无纸化”的全流程职称评审管理模式。
(四)开展新兴行业职称评审试点工作。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兴行业的专业技术人才对职称评审需求强烈,为促进新兴行业的发展和新兴专业人才的需求,今年我们在交通运输领域试点拓展细化评审专业,新增物流工程和汽车运用工程专业的评审,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起物流行业和汽车运用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评价机制。
(五)完善创新型人才职称评审办法。
在总结2007年以来开展创新型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进一步充实创新型人才职称评审标准条件,努力涵盖并体现不同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特点,强化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促进创新型人才开发和创新型城市建设。
(六)继续开展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点。
自2009年开展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点工作以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今年结合试点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知识产权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方式由原来考评结合调整为以考代评。调整后,知识产权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行考评结合方式,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行以考代评方式。
(七)继续开展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的评价方式改革试点。
建筑工程、路桥工程、铁道交通工程、标准化工程专业的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和知识产权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继续执行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的评审方式,今年各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2013年9月28日,具体报名及考试事项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阅。经2011、2012、2013年度考试取得《合格证》的人员可申报201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二、受理申报安排
(一)2013年度我市市属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受理申报时间为2013年9月23日至10月31日。我市市属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联系方式和评审方式安排见附件1。
(二)报省属评委会参评的,除省高级统计师、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另文通知外,其余系列(专业)受理材料时间为2013年8月16日至9月15日。请注意查阅相应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发布的通知。用人单位将申报人的纸质申报材料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点:市民中心C区3012室)进行申报登记,经审核加具意见盖章后,由各用人单位自行按照流程报送各相关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受理。
(三)201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行网上申报方式。其中,深圳市高等学校教师和中专技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今年暂不安排在本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上述受理时间不含节假日。
三、申报评审条件和有关政策
(一)申报评审条件。
1.高级统计师资格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0号),翻译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
2.其他继续执行1998年以来广东省颁布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请查阅http://www.szhrss.gov.cn/ztfw/zyjszg/tjhb/)。其中地质勘查工程、轻工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分别执行《广东省地质勘查工程专业高、中、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粤人发〔2008〕184号)、《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高、中、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粤人发〔2008〕185号)的规定。
3.离退休人员、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执行《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突出贡献人员、离退休人员、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和博士后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发〔2004〕223号)的规定。广东省突出贡献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执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突出贡献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的暂行办法》(粤人社发〔2012〕38号)的规定。
4.创新型人才专业资格评审申报政策调整如下: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创新型人才申报评审:
(1)获得省(含副省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奖项主要完成人(不含集体奖,以署有申报者姓名的获奖证书、证明材料为准,下同)。
(2)享受深圳市人民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
(3)近三年获得1项国家发明专利(不含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发明人。
(4)近三年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获奖人员。
(5)近五年深圳市科技创新奖中市长奖获得者、创新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发明专利奖的主要获奖者。
(6)近五年获得广东省优秀企业家称号的。
(7)近五年获得广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奖项主要参与人。
(8)近五年深圳市金融创新奖获奖人员。
创新型人才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学历、资历条件申报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资格,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水平只须满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要求 (由单位出具证明),论文不要求公开发表,但须提交两篇与本专业工作岗位相关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含施工方案、设计方案、技改方案等)。申请创新型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申报人,使用申报系统中“创新型人才”申报通道进行申报,需通过网上申报系统上传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申报系统扫描件均要求JPG格式,单页扫描文件大小不超过300K)。其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评审时间与我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时间同步进行。
(二)学历、资历条件执行《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2003〕178号)、《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粤人发〔2005〕177号)、《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
(三)论文著作条件执行各专业资格条件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论文发表刊物等级划分规定的通知》(粤人发〔2005〕300号)。其中:
1.所提交的论文著作要求是获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公开发表的,获现专业技术资格之前发表的或者与申报专业不相关的不得填报提交。
2.申报市属评委会职称评审的,申报人仅填报提交最能代表自身专业工作能力和业绩的论文著作,原则上按相应专业资格条件“论文著作条件”规定的低限篇数填报提交。若所提交论文被中国知网(www.cnki.net)、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www.wanfangdata.com.cn)、中国期刊网(www.chinaqking.com)、龙源期刊网(www.qikan.com.cn)、网站收录的,需同时在网上申报系统填报该篇论文在其中一个网站的网址链接。
3.申报市属评委会工程技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提交一篇公开发表的论文或两篇专项技术分析报告。专项技术分析报告要求内容与工作岗位有关,应是解决具体技术难题的报告而非综述性文章(字数在3000字左右),并由单位技术负责人做出鉴定意见(约300字左右),其中对专项技术分析报告的评价应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职称外语条件执行《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07〕120号)的规定。
(五)计算机条件执行粤人发〔2002〕81号、粤人发〔2005〕177号、省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更新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10〕176号。
(六)职称外语、计算机可按政策倾斜免考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在网上申报系统填报相应政策倾斜免考信息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要求见附件2、3),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可按政策减免。
(七)省外来深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省职称评审政策,申报评审晋升高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其在省外(军队)通过人事部门授权的评委会评审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经市或区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可作为申报评审的有效依据。申报时需相应提交市或区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省外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证明。
(八)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两个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按《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有关规定执行。
(九)报市属评委会的,申报人仅需在网上申报系统填报个人社保卡电脑号,该社保卡电脑号对应的单位与申报单位不一致的不得申报。报省属评委会的,还需提交在现工作单位连续缴交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并由社保部门加注业务专用章,复印件一律无效。
(十)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严格执行原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具体说明》(人职发〔1991〕17号)、人社部发〔2011〕90号文,以及原省人事厅《关于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事业单位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问题的批复》(粤人函〔2005〕301号)、粤人发〔2007〕197号文有关规定。凡与上述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一律不予受理。
(十一)申报人填报的申报信息、提交的所有材料时效均截止于2013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发表的论文、考取的计算机模块合格证、取得的学历(学位)证及职业资格证书等,不作为今年评审的有效材料。
(十二)评审收费。
2013年职称评审继续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收取评审费。
1.申报高级职称评审费:720元/人(高级评审费580元/人、答辩费140元/人)。
2.申报中级职称评审费:450元/人。
3.申报初级职称评审费:280元/人。
部分专业系列需对申报人的论著进行鉴定的,另收每人200元的论著鉴定费。
建筑工程、路桥工程、铁道交通工程、标准化中、初级和知识产权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行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笔试作为评审的一个环节,收取考务费100元/人;考试合格人员经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审验符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按初级180元/人、中级350元/人、高级620元/人补足评审费用。
4.委托省属评委会的,按省有关要求执行。
四、市属评委会评审工作程序
今年继续开展网上评审试点工作(试点名单详见附件1),未参与试点的评委会评审方式不变。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一)申请用户。
用人单位登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申报系统,申请单位用户(已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注册用户帐号的单位无需重新申请,可使用既有帐号),用人单位登陆系统后,为申报人创建个人用户和密码。操作说明见网站相关栏目。
申报者亦可委托市人才交流中心等人才中介机构代为申报。
(二)个人填写申报信息。
申报人使用个人用户和密码登陆系统,按照系统引导提示如实填报信息,并上传个人证件照片(此照片将用于资格证书,要求JPG格式,底色为深色,禁止使用白底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100K)。
(三)个人上传申报材料扫描件。
1.属网上评审试点评委会的申报人员,按照网站提示上传相关证书证明、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申报材料扫描件。上传材料扫描件的目录要求见附件4。
2.非网上评审试点评委会的申报人员,除上传创新型人才申报、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倾斜免考对应条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外,其他申报材料不需要上传扫描件,仅需提交纸质复印件。
(四)用人单位审核并组织评前公示。
用人单位在系统对申报人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对提交的电子材料与原件进行核对,填写单位综合评价意见(意见要求对申报人水平、能力、业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字数不少于150字)。核对无误后,在系统打印《2013年度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公示名单》、《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及申报材料进行7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单位在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并由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表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五)用人单位提交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受理。
用人单位在系统填报评前公示意见,并提交日常工作部门受理。待日常工作部门审核通过后,在系统打印出《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相应的申报表,单位负责人和人事经办人员在相应栏目签字盖章。需要送主管部门审核的,还需要主管部门审核。
(六)递交纸质申报材料。
在评委会的受理时间段内,各用人单位将以下材料报送评委会相应日常工作部门,受理的申报材料原则上不安排退回。
1.网上评审试点评委会的申报人员、以考代评人员按以下要求报送材料:
(1)《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相应的申报表。(要求:此表由申报系统打印(A4纸规格,双面打印),非申报系统打印的一律不予受理;属个人和单位签字、盖章栏目均需签字盖章,签字盖章不齐全的一律不予受理。)
(2)《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要求:此表由申报系统打印(A4纸规格),非申报系统打印的版本一律不予受理。)
2.非网上评审试点评委会的申报人员(不含以考代评申报人员)按以下顺序整理报送材料:
(1)《送评材料目录单》(附件5)1份。
(2)《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相应的申报表1份。(要求:此表由申报系统打印(A4纸规格,双面打印),非申报系统打印的一律不予受理;属个人和单位签字、盖章栏目均需签字盖章,签字盖章不齐全的一律不予受理。)
(3)《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一式20份。(要求:此表由申报系统打印(A3纸规格),非申报系统打印的版本一律不予受理。)
(4)《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要求:此表由申报系统打印(A4纸规格),非申报系统打印的版本一律不予受理。)
(5)证书、证明材料(附件6)。包括:学历证、资格证(属省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还需附市、区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省外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证明)、继续教育证明、外语考试成绩通知、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专业考试合格证。(提交纸质复印件,单位核对人签字,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6)《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附件7)1份。
(7)业绩、成果材料(附件8)。包括: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工作业绩、成果,即作品、成果、奖励、业绩的证书、证明,或作为专业技术主要贡献者完成的项目,获得社会、学术技术团体或专业主管部门评价、鉴定证书、文字评述材料等。(提交纸质复印件,单位核对人签字,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8)论文、著作和技术报告(附件9)。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技术或专业论文、著作(含译著),解决专业技术难题的专项报告或实例材料。提交的论文或专项技术分析报告的质量和篇数要符合相应专业任职资格条件。(提交纸质复印件,单位核对人签字,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其中:期刊论文仅要求复印具有刊号、出版日期、出版单位等信息的页面、该篇论文所在目录页面、论文正文页面;著作仅要求复印封面、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页面、可证明申报者所起作用的页面。)
以上第(1)至(8)项均独立装订成册。
(七)缴纳评审费用。
用人单位根据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开具的评审费用缴纳通知,到指定的银行缴交评审费用,并将缴费单回执联交回日常工作部门进行缴费确认。未按时缴费的申报人将不予提交评委会评审。
(八)答辩。
申报人根据日常工作部门的通知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答辩。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全部进行面试答辩,对于业绩论文等存在疑问的,以及评委会学科专业评审组认为需经答辩才能判定水平的,也须面试答辩。
(九)用人单位组织评审通过人员公示。
申报人员评审通过后,用人单位要按照要求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的要求,在网上申报系统打印评后公示材料,组织评后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结束后,在网上申报系统内录入公示情况和单位意见,并提交日常工作部门。
五、申报和审核工作要求
(一)如实填报提交材料。申报人要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评审材料,材料要求准确、真实,数量质量符合资格条件和本文规定,并提交单位审核和公示。
(二)做好评前、评后双公示。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注明原因退回,并及时告知申报人。要按规定将申报人申报材料和单位的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放置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以供查验。公示期间,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部门负责,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凡经受理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和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先行报送,但不得停止核查,核查结果应及时报送相应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
(三)事业单位的申报评审工作,要按照国家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严格执行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提高申报质量,并逐步实现与岗位聘用的有机结合。
六、建立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和核查机制
继续依托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建立和完善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和第三方审查验证机制,凡提交虚假材料或未如实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终身追溯,取消因此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并公告。取消评审通过的资格或撤销已获得的资格,将记录在个人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并自下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市属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联系方式和评审方式
2.职称外语倾斜政策及提交材料说明
3.计算机倾斜政策及提交材料说明
4.网上评审试点评委会申报人员上传申报材料扫描件说明
5.送评材料目录单
6.证书证明材料
7.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
8.业绩成果材料
9.论文著作材料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2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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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受邀参加深圳市城市规划协会成立及深圳市优秀项目颁奖大会
2013年11月1日,深圳市城市规划协会正式成立,并在规划大厦201报告厅召开成立仪式,我司在朱旭辉总经理出任的常务理事带领下参与本次会议。
在本次会议中还颁发了深圳市第十五届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我司在深圳市第十五届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评选活动中荣获一等奖1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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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我司进入《康有为故居及周边区域概念规划设计及核心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投标项目最终方案竞选
2013年10月18日,在西樵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组织的《康有为故居及周边区域概念规划设计及核心区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投标活动中,我司策划中心方案成功进入第二轮方案竞选。
此次招标共有三家单位参与竞争,分别为深圳市蕾奥城市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设计院、佛山市规划计院。我司的投标方案以清晰的规划思路及别具特色的开发理念获得专家组的一致好评。我司将与华南理工大学设计院争夺桂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