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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84号)和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3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2〕63号),2013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定于2013年3月30日举行。为做好我市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13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实行网上报名、交费的方式。报考人员在网上完成整个报名流程,报名后直接参加笔试,考前无需前往现场确认。
    报名之前,报考人员需认真阅读本通知及相关附件,仔细核对本人报考语种、级别、专业是否适用,如不适用而报名并参加考试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须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填报的信息或提交的材料不真实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月7日10时至2013年 1月23日17时截止(24小时开通)。自2013年1月23日17时起,将关闭报名系统,不再办理补报名手续。
    (二)报名流程: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点击“网上报名(http://new.testcenter.gov.cn/webregIster/default.aspx)”栏目→选择《2013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到用户登录界面→点击“考生报名”→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后点击“进入报名”→阅读“报名须知”、“诚信承诺书”→点击“下一步 ”及“同意”后进入→填写报名信息(必须按要求用简体字详细填完报名信息)→点击“提交”后记下报名序号→按要求上传相片→点击“在线支付”进行付费(具体支付方式按网上提示进行操作)→网上支付→打印有支付号的《2013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即完成报名确认。
    (二)网上报名支付完成后,报考人员要立即用A4纸打印《报名表》,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信息不真实者或未及时打印《报名表》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报名结束后,报考人员应及时将《报名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留存。
    (三)报考等级划分和适用范围及免考条件见附件1《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07〕120号)。
    二、考试时间
    2013年3月30日上午9:00—11:00
    三、语种和专业类别
    考试语种设6个,即: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其中,英语各级别分为综合、理工、卫生三个专业,每个专业分A、B、C三个级别;其他语种不分专业,只分A、B、C三个级别。考生请仔细阅读附件1后,选择报考级别。
    四、考试方式
    (一)职称外语各级别、专业的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按试卷封二注意事项填写试卷代码,并在考试结束前半小时检查试卷代码是否正确填写。如未填写试卷代码,该科目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二)本次考试实行“裸考”,考试用具由考点统一提供,考生只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一本正式出版的一般通用的公共外语词典(不得带电子词典及社会上专门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编写的词典),禁止携带手表、手机、笔、橡皮擦、削笔刀等物品进入考室、考座。
    (三)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五、其他事项
    (一)考场设置
    考场设在深圳。考试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二)准考证的获取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不需前往市考试院领取准考证。在考试前的7天内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址”(http://www.testcenter.gov.cn),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赴考(两证缺一不可)。
    (三)收费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规定,考务费按每人60元收取。
    (四)考试用书
    2013年职称外语考试用书的基本特点及征订办法:
    1、新出的2013年版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大纲未作较大修改,2012年版仍可继续使用。
    2、职称外语考试用书在2012年版本的基础上做了调整和修订,新修订的英语考试用书仍分为综合、理工、卫生三个专业,日语、俄语考试用书不分专业。英语考试用书随书赠送全新改版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英语等级考试辅导光盘(CD-ROM)》,光盘中附有相应专业等级考试模拟试卷和试题解析。
    3、为维护考生权益,打击盗版,2013年版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用书采用新的防伪标识,具体识别方法另行通知。
    4、为便于考生及时购买考试用书的实际需要,我院在报名时不统一订购考试用书,请考生自行登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和国家外专局培训中心认定的唯一售书网站“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进行网上订购考试用书。详见附件2。
    (五)成绩通知书发放
    考试成绩通知书作为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凭证。为方便考生,我院采用两种方式发放成绩通知书,(1)在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公布后我院将开通 “成绩通知书邮政速递”网上预订服务(由深圳市邮政速递公司向考生收取速递费用),需考生凭身份证原件签收; (2)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市考试院指定窗口领取。成绩通知书速递和现场领取的时间、地点及手续请在成绩公布时留意深圳市考试院网站相关信息。
     
    附件:1.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07〕120号)及职称外语考试等级划分和适用范围
    2.2013年版全国职称外语考试用书目录表
    3.2013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报名表

  • 元旦放假通知

    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我司2013年元旦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12月31日—1月2日放假,共3天,1月3日正常上班,1月5日(星期六)、1月6日(星期天)上班。
     
    节日期间,请注意饮食卫生和安全,祝大家过个快乐祥和的元旦节!
    特此通知!
     


    行 政 部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 “光明国家低碳生态示范区建设”考察活动的通知

     各设计单位:

      作为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深圳市政府签订的《关于共建国家低碳生态示范市合作框架协议》中确定的两个试点地区之一,光明新区在全市范围内最早提出低碳生态发展的理念,并从规划、设计、建造、管理等方面开展了全方位的试点建设工作。为推广和普及光明新区在低碳生态建设工作中的探索和实践,发挥光明新区先行先试、示范引领作用,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深圳市城市规划学会(主办)、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协办),联合组织此次考察与讲座活动,并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推进光明国家低碳生态示范区建设和新区的全面建设发展。具体通知如下:

      时间地点:2012年12月21日(星期五)下午1点20分,市规划国土委南门集合,乘坐大巴前往光明新区考察、讲座。5点30分,集体乘车返回规划大厦。

      活动内容:1、参观光明新区低碳生态建设示范项目

           (共同沟、门户区低冲击开发道路)。

           2、低碳生态建设讲座

           (光明新区会展中心。主讲人:张一成)

      报名要求:每单位限2~3名(共计70~80人,额满为止)。

           请各设计单位将报名回执于12月19日(星期三)前发至学会邮箱:upssz@163.com

      学会电话:83788760

      联 系 人:孙工 13502832153

           李工 13028855636

     

      附报名回执

    深圳市城市规划学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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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国家低碳生态示范区建设”考察活动报名回执

      单位:

    姓 名

    手 机

    备注(自行前往者注明)

     

     

     

     

     

     

     

     

     

     
    来源:深圳城市规划学会
     

     

  • 12月11日:《水环境恢复与城市水系统健康循环研究》学术报告

    时间:12月11日(周二)15:00~17:00
    地点:规划大厦201报告厅
    主办单位: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深圳市城市规划学会
    主讲人:中国工程院张杰院士

    欢迎广大会员、专业人士踊跃参加。

     

                                          深圳市城市规划学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日

  • 深圳-城市\建筑设计大师论坛第15讲——何镜堂—建筑创新与创作实践

      “深圳-城市\建筑设计大师论坛”是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策划打造的高端国际建筑文化交流的平台,聚集了国际知名建筑大师,共同探讨城市建筑设计思想理念和发展趋势。自2009年8月举办首次论坛以来,至今已成功举办14讲,先后邀请了林纯正、库哈斯、福克萨斯、伊东丰雄、韦尼.马斯、彼得.库克、张永和、汤姆.梅恩等国际大师举办精彩的讲座,展开国际对话,社会反响异常热烈。目前,大师论坛已成为媒体高度关注和建筑设计专业人士广泛参与的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品牌。

      继2012年10月成功举办第14讲“向城市致敬——新世纪摩天楼的设计实践”论坛后,本月大师论坛将再次拉开帷幕,邀请我国著名建筑大师、中国工程院院士何镜堂先生担任讲演嘉宾,为大家讲述他的建筑创新和创作实践。


      作为我国建筑界最优秀的设计大师之一,何镜堂先生在传承和发扬中国建筑文化传统方面取得了卓越的成就,特别是延续和发扬了岭南建筑的优秀学术传统,把岭南建筑设计思想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为引领、振兴“岭南建筑学派”的进一步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此外,他在文化博览建筑及大学校园规划设计领域也成就卓著。

      时间:11月29日(周四)14:30-17:30

      地点:红荔西路土地房产交易大厦(规划大厦东侧)三楼交易大厅

      讲座人:何镜堂

      主题:建筑创新和创作实践

      费用:免费

      论坛策划及主办: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建筑设计处

      承办单位: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

      欢迎各位规划师、建筑师踊跃参加,共同分享大师的优秀设计理念和创作实践。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何镜堂简介

      中国工程院院士何镜堂教授是长期奋战在教学科研与设计实践第一线的学者型建筑师,是我国建筑界公认的最优秀的设计大师之一、岭南建筑界的旗帜性人物。多年来,何镜堂院士在建筑创作、学术研究和建筑教育各领域取得了卓越的成就,为广东省和全国建筑科技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何镜堂院士现为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院长兼设计院院长、博士生导师。他是国家首届“梁思成建筑奖”获得者。2009年获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国庆60周年“十佳具有行业影响力人物”大奖,2010年以来获中国工程院光华工程科技奖、中国国际设计艺术博览会国际设计艺术终身成就奖、广东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等。

      何院士长期从事建筑设计和教学、科研工作,形成“两观三性”的建筑哲理和创作思想,创建了全国建筑学界唯一一个国家重点实验室,打造了全国一流水平的建筑创作团队和学术研究群体,主持设计了以上海世博会中国馆、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扩建工程为代表的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标志性建筑,引领中国现代建筑设计走向国际先进水准。在中国建筑学会建国60周年建筑创作大奖评选中,何院士以13项作品获奖成为新中国成立后获奖最多的建筑师。

    来源: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 关于推荐增补我市建筑专业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第一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委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管理暂行办法》(粤人发〔2003〕10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深圳市人事局《关于贯彻执行〈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人发〔2005〕37号)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扩大充实我市建筑专业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第一评审委员会评委库,现就推荐增补评委库委员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委库委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各单位推荐增补的评委库委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

      (四)推荐进入建筑评委会评委库的委员,应取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三年以上,同时要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有承担过重大项目(课题)或解决重大疑难专业技术问题的经历,业绩显著,并工作在教学、科研、生产、经营第一线。

      (五)本次征集的建筑评委会评委库的所需专业为:规划、岩土、测绘、建筑设计、景观设计、结构、给排水、电气、燃气、暖通(急需燃气、暖通专业评委)。

      二、评委库委员增补程序

      (一)各相关单位按条件要求确定本单位推荐人选(已是评委库的人员不需重新推荐);

      (二)各推荐单位填写《深圳市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第一评委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及《深圳市市属各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委库信息表》(详见附件1、2),盖章后连同被推荐人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送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审核。同时,将附件1、2的电子表格发至szjzgc01@163.com

      (三)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负责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初步遴选;

      (四)增补人选经市人事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进入评委库;

      (五)市人事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由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通知评委库委员所在单位及相关个人。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受理地点

      (一)报送时间:2012年10月31日至11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二)受理地点: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509室

      (三)联系电话:83534109

      附件:1.《深圳市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第一评委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

         2.《深圳市市属各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委库信息表及填写示例》

     

     深圳市建筑专业技术资格第一评委会评委日常工作部门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 蕾奥2013年开工宴席

    ~~欢聚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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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总祝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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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喜讯:我司规划二部在《云浮西江新城中央商务区城市设计概念方案国际竞赛》中获得第一名

      我司规划二部在《云浮西江新城中央商务区城市设计概念方案国际竞赛》中,经过两个月扎实工作,我司以对片区深刻的理解以及清晰的思路,获得了评审专家的一致好评,在与柏诚工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的竞标中脱颖而出,以第一名的成绩中标片区整体城市设计深化工作。本次项目中标,是我司在开拓新兴市场上的又一次有效实践,同时也进一步增加了我司在交通枢纽地区城市设计实践方面的经验和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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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佛山市顺德区城乡规划管理中的社会建设研究》项目专家研讨会圆满举行

      2012年12月7日,《佛山市顺德区城乡规划管理中的社会建设研究》项目专家研讨会在顺德区政府大楼东翼401会议室举行。研究中心项目组在牛慧恩总规划师的带领下参加会议并汇报了项目阶段成果。会议由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周新年常务副局长主持,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蔡瀛副厅长、中共广东省委政策研究室刘敏清处长、顺德区杨小晶副区长、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马向明总规划师、广州城市规划协会史小予常务副理事长、广东省体制改革研究会陈其海副秘书长、华南理工大学周剑云教授、顺德社会创新中心贾洪权先生等领导专家出席会议并发表意见。省、区领导肯定了项目选题和研究成果,并要求在下阶段认真整理与会专家意见,加强策略建议的可操作性。 
      近些年来,随着公民社会意识不断觉醒,政府也更加重视社会建设。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更是明确提出了要构建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的要求。早在2011年10月,佛山市顺德区就率先开启了社会体制综合改革的大门,为广东省加快推进社会建设发挥出重要作用。以此为契机,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紧跟发展形势,尝试在城乡规划管理领域开展社会建设创新,于是在今年6月委托深圳市蕾奥城市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承担《顺德区城乡规划管理中的社会建设研究》课题。课题研究按照规划社会化建设、规划管理机制完善、新时期城乡建设模式创新三个不同层面进行了相关的机制设计和策略研究。在规划社会化建设上,以培育壮大规划类社会组织为抓手,助推规划部门职能转移,加强基层规划公众参与;在规划管理机制上,结合社会建设实现城乡规划的动态管理,以提升城乡规划的公共价值,克服规划管理效率及公平性问题;在城乡建设模式方面,开创以政府、市场、社会三者新型关系为基础的“新顺德模式”,使人民群众对城乡生活环境的发展意愿和利益诉求能够在城市发展决策和规划建设过程当中得到更好的表达、尊重和保护,同时发挥顺德的先行先试优势,响应汪洋书记“建设幸福广东”的发展要求,为推动新时期广东城乡建设进行有益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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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2年校园招聘小结

      11月26日,我司针对2012年校园招聘情况举办了本次会议小结,由公司总经理朱旭辉、副总经理叶树南以及各部门负责人对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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